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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——2013年度自治区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授牌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
发布时间:2013-08-29 浏览次数:19828次 来源:本站信息

  

 

2013年8月24日上午,2012——2013年度自治区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授牌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,呼和浩特市德弘电气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德弘电气)获此称号,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张文清为其颁发“重合同守信用企业”牌匾,德弘电气总经理段江雷接受牌匾,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相关媒体记者出席授牌仪式并参与报道,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助力,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授信部部长杨洁主持授牌仪式。

 授牌仪式上,杨洁部长首先介绍了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,并对获奖企业的评定细则进行了介绍,她说: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开展的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评选认定工作,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,并进一步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加强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,为提高企业合同自律意识,规范合同主体行为,倡导“讲诚信、重承诺”的社会风气,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观念,提高企业信用责任意识,树立企业良好形象,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。该评选活动秉承着“公开、公正、透明”的原则,摄深入到企业内部,细致全面的了解、核定了该企业在日常生产、加工、销售工作、企业行政及人员管理等多个层面因素,以及合同的管理执行情况,同时结合工商、税务、司法等多个政府部门涉及该企业信用信息的相关情况,经过严谨公正的评选,最终确定授予德弘电气2012——2013年度自治区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称号。

张文清主任为德弘电气授予牌匾并发表讲话,他说:当前社会上有诸多该类评选活动,有一些活动评选之后,获评企业和个人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,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开展自治区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评选活动,秉承着严格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宁缺毋滥的原则,如果出现了弄虚作假的行为,就是对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破坏。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开展的“重合同守信用”企业评选活动是基于当前市场要求,对获得“重合同守信用”称号的企业在有效期内进行动态监督,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。

张文清主任表示:对获得“重合同守信用”称号的企业,给予最大的鼓励,并在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银行贷款等方面享有优先权。此次评选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,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,对营造社会诚信环境、树立良好经营作风、加强企业诚信观念具有重要意义。最后,张文清主任呼吁在座的媒体记者要广泛宣传社会诚信道德,并加强舆论监督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

 随后,德弘电气总经理段江雷发表了获奖感言,表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,德弘电气会一直秉着“以德载业,弘信天下”的理念,推动企业发展,也必定把“诚信”作为企业的精神,创造良好的商业信誉,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一份力。